治安学论文(治安学论文范文)
1. 治安学论文范文
像是个论文的题目,不过这样的论文基本上没写头。
首先,学习任何法律都是有意义的,因为法律不因为行为人不知道法律的存在而免除对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处罚;
其次,学习了诸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样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对于每个公民都是有作用的。包括维护自身权益、尊重他人权益。
第三,这个法律多少体现了一点尊重公民权、限制警察权的思想,也多少有一些鼓励人们在违规的处罚时候可以寻求救济的思想。
总的来说,学习这个法律的作用还是非常大的。呵呵
2. 治安学论文范文大全
《治安策》是西汉文学家贾谊创作的一篇政论文。这篇论文论及了文帝时潜在或明显的多种社会危机,包括“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叹息者六”等众多严重问题,涉及中央与地方诸侯之间、汉庭与北方异族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种种矛盾,针对这令人忧心的一切,贾谊富有针对性地一一指明相应对策和补救措施。
这篇论文势忽峻忽缓、首尾相衔,大量采用夹叙夹议,还在议论说理的同时,不失时机地运用文学笔法。
3. 治安学论文题目
守士有责,守士负责,守士尽责。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
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建设。
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始终要放在第一位。
维护国家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国家稳,天下干急;百姓安,天下安。
国安才能国诈,治囤必先治安。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
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安全很重要,金钱买不到了。生命大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
4. 治安学论题
先简明扼要的阐述黄赌毒对社会治安环境的影响,在通过具体案例及数据点明黄赌毒的危害,最后总结具体的措施进行扫黄打非活动。
5. 治安学论文范文怎么写
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提纲
论文题目:试析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选题说明:
学生在执业过程中起草过房屋租赁合同,也办理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个最大的体会就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法律名称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 )“租赁合同”一章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 但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作为租赁合同中特殊的一种除受《合同法》调整外还受《担保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调整,因此实践中有些权利义务容易被忽视。另外学生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时也遇到过一些难点,比如承租方能否以出租方未给付税票作为不给付租金的抗辩理由,比如“优先购买权”是否必然衍生出“优先承租权”,比如如何认定“转租”、“转让”及“承包”三者的区别,比如国有房屋出租是否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等等,因此本文试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权利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的特殊权利义务以及实践过程中难点分析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述。
论文结构:
一、内容摘要及关键词
二、论文正文
三、论文注释及参考文献
正文提纲:
一、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实质要件及形式要件
二、《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出租人交付租赁房屋的义务和瑕疵担保义务
(二)出租人维修义务(可转移负担)
(三)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四)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五)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的义务
(六)承租人租赁期满返还房屋的义务
(七)承租人获得收益的权利
(八)承租人“买卖不破租权”
(九)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十)承租人死亡后的权利
(十一)承租人在租赁物灭失情况下的请求权
(十二)转租中双方权利义务
(十三)房屋改善及添附中双方权利义务
(十四)其他权利义务
二、其他法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承租人提供身份证件,出租人详细登记的义务
(二)出租人举报承租人违法行为的义务
(三)出租人抵押告知义务
(四)出租人纳税的义务
(五)其他权利义务
三、实践中难点问题的分析
(一)税金负担主体及承租方能否以出租方未给付税票作为不履行给付租金的抗辩理由
(二)转租与转让、承包的法律辩析
(三)关于优先承租权的考证分析
(四)租赁合同备案的法律分析
(五)国有房屋出租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的法律分析
论述方法:
法理分析法、法条破析法、
法条法理与司法实践结合
分析法,案例分析佐证法。
6. 治安学毕业论文范文
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上散布,违背社会道德的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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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治安学论文参考文献
春秋时期,乌镇是吴越边境,吴国在此驻兵以防备越国,史称乌戍。
秦时,乌镇属会稽郡,以车溪(即今市河)为界,西为乌墩,属乌程县,东为青墩,属由拳县,乌镇分而治之。其后,乌镇或属浙江的湖州、嘉兴管辖,或属江苏的苏州治理。
唐时,乌镇隶属苏州府。后梁,隶属不变,为吴越国地。后晋天福五年(940),置秀州,青墩遂属嘉兴县隶秀州。
宋淳化三年(992),乌镇属乌程隶湖州。熙宁十年(1077),析嘉兴县西境的梧桐、永新、清风等5个乡归崇德县,青镇在清风乡,属崇德隶秀州。元丰初年,有分乌墩镇、青墩镇的记载,后为避光宗讳,改称乌镇、青镇。嘉定年间,升嘉兴为军,青镇遂属崇德隶嘉兴军。宝庆二年(1226),改湖州为安吉,乌镇为安吉州乌程县地。宋代,镇地设监镇官,管火禁和酒税,并招军习武,以御盗寇。
元至元十四年(1277),乌镇为湖州路乌程县地,青镇为嘉兴路崇德县地。镇地设都巡检。
明宣德五年(1430),析崇德县的募化、千金、保宁、清风、永兴和梧桐六乡置桐乡县,青镇属之,隶嘉兴府;乌镇仍属乌程隶湖州府。这一隶属关系至清未变。
由于乌镇是两省、三府、七县交接处,治安环境十分复杂,所以,明清时在乌镇特别设立浙直分署和江浙分署,以一小镇而行使相当于府衙的职能。
民国元年(1912),乌、青两镇依旧分治。1950年5月,乌、青两镇终于合并,称乌镇,属桐乡县,隶嘉兴。
1991年,乌镇古镇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1999年3月,桐乡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桐政发1999(26)号文件,成立了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2001年,乌镇古镇列名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
2002年,乌镇古镇通过ISO9001和ISO14001国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被评定国家AAAA级景区。
2010年4月9日,乌镇景区被正式授予中国AAAAA级景区荣誉。
2014年,乌镇被定为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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